台州市推进村镇地下通信管道设施共建共享实现非海岛乡镇全覆盖
12.02.2015 17:26
本文来源: 建设厅
一、统一组织,破解镇村通信管道建设多头开发难题
一是明确管理部门,实现统一管理。针对电信、移动、联通、网通、广电等通信单位以及部队管线在镇村道路入地难、重复建设投资成本大、接入网络和系统平台功能或重叠或缺漏的难题,该市专门出台《关于地下通信资源综合利用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明确地下通信管道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资源共享、合理利用”的原则,由市建设规划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在市建设规划局成立市地下通信管道开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地下通信管道规划、开发和管理的协调、监管工作。成立由市建设规划局、市物价局、市土管局以及各通信单位组成的台州市区地下通信资源综合利用协调小组,建立通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经常性召开专题座谈会、协调会,协商解决地下通信管道设施共建共享过程中遇到的基站管位落实难、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通信配套设施不能平等接入、镇村道路改造多致管道改迁和损坏赔偿现象频繁、路幅窄致扩容增位租赁困难等问题。
二是组建专业公司,实现统一开发推进。变多家分散投资为集约建设,由市、区两级市政工程管理处共同出资,组建市建设通信管道开发有限公司,在市空间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地下通信管道的统一开发工作。公司根据保本微利的运营策略,按照统一标准计算监理费、设计费、道路挖掘费等,并按相关定额下浮17%结算通信管道建设的综合人工费;按照28元/管孔公里/月、45元/管孔公里/月分别结算波纹管(含钢管和平壁管)和多孔管的管养费用,大幅降低了建设和养护成本。截至目前,累计节省建设和运行成本8500多万元。
二、超前谋划,破解村镇道路重复开挖难题
一是城乡兼顾,组建空间网络。以镇村发展规划和通信建设总体规划为依据,与随路建设的其他地下管线密切结合,对所有拟建或改造道路的地下通信管道,实行与道路的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新区紧扣区块规划,结合“三改一拆”、“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工作,一律推行通信设施“共建共享”,保证管线统一入地。老区跟进改造步伐,在统建通信管道改迁光缆的同时,逐步移除原有镇村道路上的架空线,计划加速推进老区改造,实现新老区块的有效整合。施工作业中因地制宜将地下通信管道敷设在绿化带或公路留地范围内,解决镇村道路路幅窄,容纳空间少的问题。在穿越路基时禁止掏挖,增加成本也要应用顶管方式通过,解决镇村道路弯道多、路基弱的问题。
二是留有余地,确保长远发展。按照“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留有余地,高起点,大容量”的原则,合理安排镇村道路沿线的通信管孔。在区块规划阶段,由各乡镇城建办根据道路新建改造需要,会同台州市地下通信管道开发管理办公室在图纸会审、扩初、详规阶段落实通信管位,明确新建道路5年内不再审批道路开挖行政许可证。为管道预留发展空间,除满足各单位的计划需求外,还预留10%-20%的管孔,所需建设费用由各家单位分摊(其中50%按单位数分摊、50%按各单位的管孔数分摊),减少通信事业发展带来的道路重复挖掘和管道扩容改建。
三、规范推进,破解长效管理难题
一是严格标准,确保建设规范有序。建设前,召集各通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合同管理;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通信管道设计、施工规范;建成后,向通信单位提供完整的管道决算审核书、竣工图、分摊表等资料,并在所有统一建设的地下通信井盖上,标记“台州通信”字样,实行有主管理。从2013年开始,由市空间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对各中心镇的地下通信管道设施共建共享的推行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新建或改建的道路沿线通信管道(含广电)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加2分,未实行的不得分,考核分数纳入《城市建设管理和中心镇建设发展考核办法》,以市两办名义予以通报。
二是动态监控,确保运行规范有序。将通信管道管理单位列入该市“数字城管”部件养护责任单位,由“数字城管”采集公司对开发区范围内的通信设施进行实时实地监控。一旦发现有通信井盖弹跳、缺失破损或光缆裸露等问题,指挥中心将结合地理定位派遣任务,责成通信管道管理单位2个工作日内抢修完毕。至今未发生一起财产损失、通信阻断等重大通信网络安全事件。同时,将台州市区通信管道信息系统列为“数字台州”地理空间框架典型应用案例,建立管线查询系统提高空间分析能力,并对地下通信管线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目前已建成黄岩区地下管线查询系统,只要接入一个终端,轻轻一点手指,全区电力、通信、供水等各类管线分布情况包括属性数据一目了然。(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
本文来源: 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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