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保护的大众化和产业化
在传统村落保护的过程中,如何才能改变村民观念?笔者认为,应发挥示范村和示范建筑的引领作用,激活村民们对文化遗产的爱护之心。此外,笔者试图从一个更为广阔的视角来思考村落保护和发展的议题。激活人心只是实现村落保护和发展的第一步。在此之后,仍面临一系列后续困难,如果这些困难不解决,被激活的人心也可能再次熄灭,前期的资金和人力投入也可能化为乌有。
村落保护的必要条件
如何激发并维持住村落保护的人心?笔者认为,要实现村落保护的大众化和产业化。
村落保护要大众化。面对中国乡村的现实情况,只有实现大众化,才能让基层政府官员和村民接受遗产保护的观念,从而停止目前仍广泛存在的拆除老房子的行为。遗产保护通常成本较高,政府有义务来承担一部分,但大部分还是要社会承担,包括民众、业主自发的保护行为。只有实现大众化,才表示乡村遗产真正进入到社会民众的日常生活和生产。当乡村遗产和社会民众之间具有经济、文化、政治、心理上的一系列紧密关联时,保护才能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
村落保护要产业化。笔者认为,产业化之所以重要且必要,是因为它是实现村落保护大众化的主要途径。首先,村落保护的性质与博物馆、大学教育是类似的,都属于“缓冲池”里的产业,不应直接面对市场。但不直接面对市场绝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市场,从而忽视作为使用者的社会民众。我们更需要思考:村落保护,如何才能让社会民众接受?
无法接受的“半成品”
从产业也就是使用者的角度来看村落保护,我们会发现:作为产品,我国的乡村遗产基本上还属于“半成品”。在村民即村落保护的产权所有者兼使用者的眼中,传统民居大部分都已年久失修,材料老化,很多还有安全问题,一些设施如上下水管、洁净厨卫等已成为基本生活用品,而这些在传统村落里还很不完善。这样的“半成品”,自然是无法让村民们喜欢的。
如果是在开展旅游业的传统村落,从使用者即游客的角度来说,大部分村落确实具备了作为旅游产品的一些要素,如传统建筑和田园景观,不过显然大部分传统村落仅靠这些是不够的,因为它们通常有以下缺陷:传统风貌不完整——总有一些对整体风貌造成破坏的新建筑;餐饮住宿不舒适——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习惯了城市生活的人对乡村目前的吃住条件常难以接受;消费单一——缺少让人觉得物有所值的产品和服务,门票基本大幅拉低印象分,而不时出现的“宰客”行为更是让人深恶痛绝。这样的“半成品”,自然也无法让参观者接受。
村落保护要补营销推广课
在乡村旅游中,乡村遗产旅游无疑是龙头。尽管近年来旅游业的开展给一些传统村落的真实性造成了损伤,但有学者指出:“旅游带来的影响只是给传统村落换了一套衣裳,身体本身没有变,而一些地方的撤村并镇和新农村运动,直接从肉体上消灭了传统村庄。”面对乡村旅游,不是将其取消,而是要吸取经验和教训,思考如何改进。
从实际效果看,乡村遗产旅游不仅给古村居民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通过城乡之间的接触,可以快速地改变村民们对老房子的旧观念。面对广阔的乡村遗产市场需求, 乡村旅游绝不只是简单地吃两顿饭,还需要文创产业的介入,需要对村民进行培训,从根本上去改变过去拆旧建新的价值观 。
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尤其是村落保护,当务之急就是要补营销推广的课。文化遗产也是一个产业,我们需要让村民和全社会理解乡村遗产是有价值的,需要让上下游产业的专业人员授受真实性、最小干预、可识别性等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目前,将遗产保护和乡村旅游结合起来的做法,在我国的浙江、上海、河南、安徽等地,已看到了曙光,先行者已经为此提供不少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