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出台《关于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

11.09.2015  10:41

  2014年庆元县审计局在财政扶持村级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时,发现村级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支出五花八门,为此审计专门建议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加以规范。建议提出后,审计还专程组织人员到农业、财政等部门进行调研、走访。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由庆元县委组织部、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订的《关于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日前下发执行。

实施细则》)按照“管理规范、公开透明,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因地制宜”原则,严格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切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实施细则》对村级非生产性费用支出作了规范;对村级车辆使用作出约束,细则规定除突发性事件、突击性任务等特殊情况外,村级组织不得租用车辆,严禁私事用车公款报支;规定了村级行政性公务一律实行“零招待”;严禁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礼卡、土特产、香烟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村集体资金到休闲娱乐场所消费等。  

实施细则》还明确,各村之间及村内严禁用集体资金相互宴请、赠送礼品及安排其他消费活动;严禁村级组织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学习考察。对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进行“限额”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组织以会费、捐赠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村级组织也不得以捐款、赞助、贺礼费等名义向外捐款等。

该细则的出台必将进一步规范我县村级经费支出管理,提高村级资金使用效益,在进一步维护村组织和社员的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