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开展部分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2.08.2016  19:18

 为促进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规范履职,营造良好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环境,近日,经永嘉县委、县政府批准,该县审计局对部分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本次调查共涉及17个镇(街道)17个村的村级党组织及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覆盖了村务管理规范、信访问题突出、资金流量较大等4大类村的有关干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村干部推动村级事业发展情况。主要审查创业承诺(竞选履职)的落实情况、村集体资产的增值及债务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村干部推动本村特色经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成效情况。

二是村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执行情况。主要审查村务监督、财务管理、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建立情况,收支票据填制、审核的规范化情况,现金限额制度的执行情况等,以及财务公开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

三是村级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及执行情况。主要审查工程项目决策管理情况、“三资”处置决策管理情况、债权债务决策管理情况,重点关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招投标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工程挂靠、违规擅自处置集体资产、擅自高息借款等问题开展审计。

四是村级经费收支管理情况。主要审查村集体收入管理情况、非生产性开支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五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廉洁自律问题。主要审查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村干部可能违纪违规的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财经法规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