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长春村成为“‘全省美丽宜居示范村’合格试点村”

16.02.2015  11:30
  浙江省美丽宜居村镇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公布了“全省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督查结果,海宁市周王庙镇长春村成为“‘全省美丽宜居示范村’合格试点村”。
  长春村是海宁市首个省级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该村自2012年申报以来,立足现状,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村民生产、生活习惯和周边景观为要素,围绕亲水和亲绿两大主题,该村实行雨污分流,水质达到明显改善;利用现有和废弃的资源进行整合,低成本有效地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营造了生态宜居的良好氛围,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被授予省级卫生村、省级绿化示范村、省森林化村庄、嘉兴市“优美庭院”示范村等荣誉称号,2014年度还成功创建了“海宁市一星级美丽乡村”。据悉,去年12月10日—31日省美丽宜居村镇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7个工作组对全省143个试点村项目进行了督查,长春村受到了督查组的高度肯定。(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