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认真贯彻落实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为遏制松材线虫病的传播蔓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森林生态安全,根据《浙江省林业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长兴县迅速响应,积极部署,制定并下发了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牵头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有关部门联合工作小组,由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整个行动的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园区)分别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
二是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根据省里相关文件要求,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本单位内由森防检疫站、行政许可科、森林公安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做好联合检疫检查和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林业植物检疫违法犯罪行为,各乡镇(街道、园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防止松材线虫病人为传播扩散。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宣传教育,增强防控意识,将宣传纳入专项执法行动内容之一,使宣传活动与执法行动有机结合,做到边执法边宣传,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活动始终。一方面,充分发挥电视、微信、网络等多种媒体传播作用,多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为专项执法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利用深入现场检查的有利契机,通过发放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手册、长兴县松材线虫病松木及其制品加工使用告知书及讲解《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向广大单位、企业和个人大力宣传普及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打击松木及其制品检疫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公众对松材线虫病的防范和遵法守法意识,促进检疫执法行动深入开展。
四是严格执法,精准查处。6月下旬至10月下旬是专项行动全面实施阶。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集中开展了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为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预期成效,从6月底开始,已对辖区内加工、经营、调运、使用松木及其制品(包括木质包装材料)的单位(个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了解掌握其货源、数量和存放地等基本情况,并登记检查。截至目前,检查涉及8个乡镇(街道、园区),共检查55家单位,出动检疫执法人员7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现场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9起,下达整改通用书8份,办理执法案件1起。
(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