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一男子杀妻分尸被判死刑 自称长期被妻子家暴
浙江在线杭州12月21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鲁英 首席编辑/赵洁) 杀害自己的妻子后,他残忍地碎尸、烹煮并抛尸野外……今年4月份发生在浙江嘉兴的这一幕,至今仍让街头巷尾的居民议论纷纷。
今天,这起骇人听闻的杀人碎尸案在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邵如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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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姐姐:“妹妹”的一条短信让真凶露出马脚
6年前,邵如学和与他同年的妻子陆某结婚,育有一子。生活中,这对夫妻争吵不断,有时候上升到肢体冲突,还为此报过警。
2015年2月下旬,妻子陆某突然失踪。陆某的哥哥和姐姐多次询问邵如学,但他支支吾吾不肯说,只说陆某去外地做生意了。
直到4月4日,姐姐收到“陆某”手机号发来的短信,短信称自己在外面做生意,让大家不要担心。
不过细心的姐姐还是看出了很多问题,首先,以往姐妹两人联系都是通过电话;其次,这条短信里有好几个错别字,而自己的妹妹是从来不会写错别字的;再次,短信里有句口头禅,却是自己妹夫时常挂在嘴上的。
陆某姐姐越想越不对劲,马上报了警。警方很快锁定陆某丈夫邵如学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13日,邵如学归案,交代短信是自己用妻子的手机发的,而妻子已经被他杀害。
庭审现场 沈羽石 摄被告:妻子抓其下体导致他失控杀人
10月20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邵如学犯故意杀人罪,向嘉兴中院提起公诉。
11月12日,嘉兴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当时邵如学还曾在法庭上说,妻子曾经拿菜刀追杀过他,他被妻子逼着舔过垃圾桶,还被斩断过小拇指……
诉讼代理人却提出,现有证据不能反映被害人具有过错,被告人邵如学属直接故意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无任何从轻情节,且无悔罪表现,故请求法院对其处以极刑。
被告人邵如学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辩解,是妻子持续争吵并抓其下体才导致他失控杀人的。
辩护人则提出,被告人平时表现良好,被害人长期实施家庭暴力,本案发生由被害人主动挑起;归案后被告人主动坦白,积极配合调查,有悔罪表现。据此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法院: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一审判其死刑
法院在庭上公布审理查明结果:2015年2月22日晚,被告人邵如学在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某小区家中,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争吵中以掐颈的方式杀死妻子,为掩饰犯罪,又在卫生间内使用菜刀、绞肉机等工具对被害人尸体进行分尸、碎尸,并在用高压锅对尸体碎肉进行蒸煮后,分多次将尸体碎肉、尸骨抛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如学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与其丈夫、公婆经常发生争吵,对于家庭矛盾的积累虽负有一定责任,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害人长期实施家庭暴力的意见缺乏依据;本案由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不能认定被害人具有刑法意义的过错。
法院同时认为,被告人杀人后分尸、碎尸,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应当严惩;其归案后虽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邵如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