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出台《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试行)》

29.10.2015  16:13

超时限履职、违反规定乱收费、服务态度差……通通要问责。近日,瑞安市制定出台《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试行)》。今后,机关工作人员中出现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履行工作职责不力和违反纪律作风规定4大类24项情形的,将被严肃问责。

目前,《问责办法》已下发该市各部门单位。据该市“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问责办法旨在通过建立问责倒逼机制,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贪”等突出问题的解决,着力提升干部精气神和执行力,实现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勤政高效、为民务实清廉。(瑞安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