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男子因缺钱生邪念 窃取未锁车内物品被拘

28.10.2014  22:45

  中新浙江网10月28日电(见习记者施佳秀 通讯员钱俊皓)因浪迹社会缺钱,浙江未成年男子方某产生邪念,窃取了两个未上锁车子内的物品。10月28日,记者从浙江衢州衢江法院获悉,该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方某是衢州衢江区上方镇某村人,父母离异后因缺乏管教而浪迹社会,吃住生活无保障,还因空虚泡网吧。

  2014年2月7日晚,方某在衢江区樟潭街道某网吧上网,考虑到向父母亲人该要的钱已经要过,可口袋里的钱已快枯竭,于是产生了盗窃之念。

  上网到第二天凌晨,方某走出网吧边走边想到哪里偷、偷什么好,看到前面一马路交叉口处,停着好几辆小轿车,方某决定碰碰运气,走到一辆黑色轿车驾驶室门边用手一拉车门,车门竟然没锁被拉开了,在驾驶室里方某找到了一块连着一串玉珠的玉佩,接着他又看到隔壁停着一辆轿车,过去用手一拉也拉开了车门,方某心想今天运气真好,在驾驶室里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但在后备箱里找到了一台华硕牌上网本。

  第二天早上,两位车主发现各自车上的东西被偷,先后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案发后,经鉴定被盗的玉佩价值5000元,上网本价值1260元。华硕牌上网本方某卖了几百块钱,玉佩由方某的朋友抵押给他人,方某得款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了开头的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