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责任 海宁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海宁市安监系统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祥和欢乐安全的节日氛围。2月18日-2月24日,全市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周密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1月26日,戴锋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就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了专题部署;1月27日,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2月15日,又下发了《关于加强节后企业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相继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下发了文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
二是各级领导带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春节前夕,林毅书记亲自带队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检查指导,其他市领导也都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和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党双责”规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检查。
三是认真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为确保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级各部门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全市共组成56个检查组,分别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239家工矿商贸企业,发现问题和隐患425条。
四是全力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工作。为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安监部门把应急管理和应急准备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处于临战状态,24小时随时待命,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