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年第一期政府储备排污权指标电子竞价公告
03.01.2017 23:0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一、竞价标的
本次电子竞价出让的指标为氮氧化物(NOx)一项。基础价按照《浙价资〔2012〕137号》文件规定的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执行,即氮氧化物1000元/吨·年,期限为5年。
二、竞价方式
本次电子竞价拟在排污权电子竞价平台进行,竞价过程采用单轮制,每个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有10次报价机会,以最终出价价格高低及时间先后降序排列,取出价人的前70%(四舍五入)为竞得人,如出现价格相同时,以出价时间先者为胜出。
三、时间安排
拟定于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开展本次排污权电子竞价,竞价时间为14:00-15: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继先,0571-89921856; 倪吴忠,0571-89921895。
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
2017年1月3日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3.01.2017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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