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服务贸易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快速发展
浙江服务贸易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快速发展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下同“国发〔2015〕8号”)要求,浙江省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浙江省的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实际,明确思路。我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总体要求,结合浙江实际,紧紧围绕全国商务中心工作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浙江省服务贸易“扩量提质固基”的总体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推进全省服务贸易规模继续扩大、结构有所调整、基础进一步巩固。
二是加强调研,合力推进。先后组织有各市商务局、有关开发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骨干服务贸易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单位对贯彻“国发〔2015〕8号”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协调,正在起草省级层面的贯彻实施意见。
二、浙江省推进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通过拓市场、优品牌来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一是通过线上搭建平台来拓展市场。全省首个线上文化对外交易平台2014年上半年正式启动,我省线上服贸交易平台建设实现了突破,为全国首创。2014年,通过该平台完成300小时影视、动漫、纪录片等出口,带动文化服务出口超过300万美元,占全省当年文化服务出口的5%左右。此外,全省首个线上服务外包集成交易平台—“西天取金”预计于2015年上半年试运行。该平台的建成,将对推进我省外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扩大对美国接包业务,进而扩大我省离岸服务外包规模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通过线下组织参展和对接活动来拓展市场。我省每年都要安排一批境内外重点服务贸易展会和对接活动,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2014年,全省共参加服贸境内外重点展会12个,其中境内4个,境外8个。展会主要涉及文化影视、服务外包、IT软件、国际运输等,展位面积约1500平方,参加企业超过500家,结识新客户700余家,成交及意向金额5000万美元,同比均增加20%以上。
三是通过优品牌来优化服务贸易结构。进一步打响“浙江服务”品牌,整体推进“浙江服务,浙江未来”宣传推广。培育一批服务贸易领域的品牌企业,组织参加相关的品牌对接会,推动建立全省梯度服务贸易品牌企业培育体系,努力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二)通过促改革来推进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
以制约服务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着眼点和突破口,加大改革创新促进力度,释放服务贸易发展活力,2015年我省在全省选择若干个城市推进服务贸易示范城市、文化服务贸易城市、在岸服务外包试点城市工作,积极促进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协调发展,服务贸易各领域间的协调发展,努力探索一条适合浙江特色的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通过固基础来巩固服务贸易的工作基础。
一是抓产业基础。积极支持我省有积极性的城市申报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适时调整和认定培育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文化服务出口基地及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举办境内、境外服务贸易培训班。举办浙江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大赛,全省43个高等院校的188支队伍参赛。
二是抓统计监测运行分析。近年来,浙江省高度重视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分析建设,实现了“五个创新”,走在全国前列。1、统计频率上的创新。在全国部分省份只能做到省级统计季报的情况下,浙江省率先在全国建立设区市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月报制度。2、统计分析内容上的创新。在领域分析上涉及外包、文化、运输、旅游、境外工程、教育等领域的分析内容;在文化贸易中,按产业增加新闻出版物版权、广播影视版权、动漫和游戏版权等类型的分析内容。3、统计数据采集手段上的创新。开发省级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软件,采取部分领域重点服贸企业数据直报系统的方式来采集数据。4、统计监测体系的创新。初步建立了全省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运行体系,正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市服务贸易监测点建设,逐步推进行业监测点建设。5、统计研究上的创新。与国家及省级研究机构和相关部门定期对服务贸易统计分类、数据集成方式等进行研讨。
(四)通过强化保障推进服务贸易顺利发展。
一是健全考核机制。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服务贸易工作,将服务贸易发展相关指标列入考核指标。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改进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浙委办发〔2014〕71号)的要求,将服务贸易进出口占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的比重列入经济转型升级与质量效益,调动了各地发展服务贸易的积极性。此外,省政府把服务贸易出口作为一级指标列入每年考核目标。
二是完善政策体系。用足用好国家现有的服务贸易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健全完善省级服务贸易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导向作用,重点用于市场开拓、产业培育与提升、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监测体系建设等方面,真正发挥扶持政策的引导作用。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平台、宣传区域、宣传媒体合作、宣传内容、宣传形式等五个方面上开展创新,以境内外服务贸易重要活动如第三届京交会浙江主题日、法国戛纳电视节等为契机,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浙江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成果,得到了包括央视、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新浪财经、网易财经、中国服务外包网、浙江在线等众多国家级及省媒体的关注。此外《国际商报》、《浙江日报》等重要媒体还专题刊发了介绍浙江服务贸易的相关文章和报道,扩大了服务贸易影响。
三、浙江省服务贸易所取得的成效
2014年全省服务贸易整体保持持续快速发展势头,实现进出口总额为381.01亿美元,同比增长17%;其中出口为244.32亿美元,同比增长21.82%;进口136.69亿美元,同比增长9.14%。服务贸易结构趋于优化,服贸总额占全省外贸总额9.7%,比2013年年底提高0.8个百分点。今年1—4月,浙江省服务贸易实现进出口总额为136.56亿美元,同比增长17.94%;其中出口为80.24亿美元,同比增长16.13%,进口为56.33亿美元,同比增长20.61%。服贸总额占全省外贸总额11.23%,同比提高1.44个百分点。
2014年服务贸易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规模进一步扩大,增速较快。全省服务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继续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从各市看,绝大多数市进出口增幅超过全省平均增幅,其中舟山、衢州和义乌增幅超过30%;从各领域看,服务外包、建筑工程、金融、保险、教育、文化等6个领域进出口增幅超过20%。全省有杭州、宁波、温州等8个市服务贸易出口增幅高于进口增幅,使得我省顺差继续扩大,2014年达到了107.63万美元,同比2013年增加了32.43万美元。
二是结构进一步调整,不断优化。传统领域尽管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在服务贸易总量中所占比例持续下降,新兴领域增幅快于传统领域,所占比例也持续上升。2014年全省运输、旅游和建筑三大传统领域平均增幅16.81%,低于全省服务贸易平均增幅,而与此同时,外包、金融、保险、教育、文化等新兴领域增幅均在20%以上,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已成为仅次于旅游的第二大出口领域,文化出口增幅更是达到将近200%。
三是区域分布进一步均衡,差距缩小。2014年各市在全省服贸中所占比重总体基本与2013年相同。杭州仍然保持最大份额为39.84%,宁波、温州分别为20.78%、10.64%,这三个市占比均超过10%,合计占全省总额的71.26%;金华、嘉兴、绍兴市占比分别为6.42%、5.74%、4.73%,合计占总额的16.89%;湖州、舟山、台州、衢州、丽水等市占比相对较较小,五市相加占全省总额12.3%,但从增幅上看,这五个市增速均超过20%,快于其余各市,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从具体领域看,各市之间差距也正在缩小,服务外包杭州市由2013年77%的比重下降到72.63%,而宁波则由2013年的13.03%上升到16.12%,此外,舟山、衢州、丽水、嘉兴、湖州、温州、绍兴等市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四是国际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加,趋于多元。我省服务贸易出口市场遍布五大洲180多个国家和地区。 从大洲分布看 ,亚洲仍为最主要市场,出口额达163.37亿美元,市场份额占66.87%,主要领域为运输服务、旅游服务、工程承包、服务外包、文化服务、金融服务、通讯服务等;其次为欧洲和美洲,出口额分别达33.25亿美元和32.69亿美元,分别占13.61%和13.38%,主要领域为运输服务、旅游服务、教育服务、服务外包、文化服务、通讯服务等;非洲和大洋洲则是服务贸易出口新兴市场,出口额达11.05亿美元和3.97亿美元,分别占4.52%和1.62%,主要领域为工程承包、运输服务等。 从国别看 ,2014年服务贸易出口至香港达到48.86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20%,为我省服务贸易出口第一大市场;其他市场以亚洲和欧洲为主,新加坡是除香港以外的最大出口市场,出口额达36.65亿美元,占全省总额的15%,其次为美国和日本,出口额分别为30.47亿美元和24.77亿美元,分别占全省总额的12.47%和10.14%。第五至第十大市场分别为韩国、英国、台湾、阿尔及利亚、德国和柬埔寨。
四、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服务贸易作为新兴的产业,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年均增幅均保持较高水平,但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体现在存在“不大、不强、不均、不牢”四大问题。所谓“不大”,指规模不大,服务贸易进出口占外贸进出口总额占比不大,服务贸易对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释放。所谓“不强”,指服务贸易竞争力不强,结构有待优化,人才和市场开拓能力有待加强。所谓“不均”,指服务贸易结构和地区分布不均,旅游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国际服务外包)、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运输服务为我省服务贸易四大领域,占总数的约80%,其余8大领域仅占20%。所谓“不牢”,指工作基础不够牢固,主要是服务贸易运行统计监测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建议:
一是尽快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按照 “国发〔2015〕8号”第(十七)中的“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服务业对外开放、协调各部门服务出口政策、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建议尽快成立相应的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以统筹、加强对服务贸易工作的宏观指导。
二是尽快制定服务贸易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的实施细则。按照“国发〔2015〕8号”第(十二)中的“完善财税政策的要求,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建议明确实施零税率的服务贸易出口内容及相关实施细则。
三是建议开展服务贸易发展载体建设。按照“国发〔2015〕8号”第(六)中的“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集聚作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启动认定一批服务贸易创新示范省(市)、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协调发展试验区、服务贸易产业集聚区、服务贸易特色产业园区、线上对接交易平台等,并在财政政策上给予相应支持。
来源:( 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