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人分饰三角8个月骗了1.5万元
遇到麻烦时,微信上认识的“好心人”主动帮忙联系法官、律师,可是这些法官、律师却从不露面,“好心人”还不断索要财物,那他就有可能是一个骗子。昨天下午,临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潘某是安徽宁国人,今年35岁。虽然读书不多,但是他19岁时就来临安打工,因此社会经验颇为丰富。去年6月,潘某通过微信认识了临安的何女士,因为潘某能说会道,两人很快熟悉了起来,时常通过微信聊天。
去年11月,何女士和丈夫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当时甚至提及了离婚。后来,何女士将吵架的事情隐晦地发在朋友圈里,潘某也看见了。
“你要和老公离婚么?打官司很麻烦的,离婚还要分财产的,如果你自己去打官司,肯定吃亏。我有个亲戚是临安很有名的律师,可以介绍给你。”很快,潘某就热情地向何女士介绍起他的“律师亲戚”。
何女士正好也有此意,于是让潘某帮忙联系一下。几天后,潘某给了何女士一个名叫“柴玉龙律师”的微信,让她和“柴律师”联系。
“潘某告诉我,如果官司打赢了,付给他4000块钱就好了;打不赢的话,就不用付钱了。”何女士说,“柴律师”后来通过微信告诉她,案子定在2015年1月开庭,她于是更确信他们在帮她的忙。
过了没多久,潘某又给了何女士一个负责她案子的“张法官”的微信,让她有事可以和他联系。今年1月,何女士的离婚案即将开庭,“柴律师”微信告诉何女士,因为发现她丈夫在外地有新房子,需要将房子冻结,案子推迟到3月。而到了3月,潘某又说帮何女士介绍了一个专打离婚官司的律师,但是需要先付一部分律师费。到此,何女士并没有察觉出异样,反而很爽快地转给了潘某5000元。
之后,潘某又以需要调查取证、找人帮忙打官司等为由从何女士那陆续索要10000元,而案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着。
今年7月,何女士终于等到了法院寄来的开庭传票和诉讼材料,但起诉状上原告一栏赫然写着自己丈夫的名字。傻眼的何女士翻看了之前和“柴玉龙律师”、“张法官”以及潘某这个“热心”朋友的微信记录,细心分析下,才明白自己上当了!
庭审中,潘某表示法官以及律师的微信都是他一个人假扮的,他根本没有帮助何女士去办过离婚案件。
昨天,临安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张鹏 通讯员 临法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