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6月起机动车不避让校车将被罚款
05.06.2015 16:01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沈阳市法制办制定的《沈阳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将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于校车行驶给予很大照顾。办法规定:交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遇交通拥堵,交警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校车运载学生时可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对于不避让校车的机动车,交管部门将处200元罚款。
目前沈阳城区仍有2014台校车处于未在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失控失管状态,而且车型混杂,车况较差,存在安全隐患。办法规定,校车必须符合国家校车技术标准,校车运营单位资格必须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个人不再允许进行校车运营。
针对目前存在的校车收费标准不统一,甚至存在的乱收费等问题,办法规定,校车收费必须由物价部门根据校车运营路线和运营里程,按照标准核定。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符合乘坐校车条件的学生校车收费,政府适当给予补贴,有条件的地区逐步予以免收。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5.06.2015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