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全省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经营状况有所好转

06.07.2016  00:19

  1-5月,全省2868家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7.6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住宿业115.3亿元,增长2.5%;餐饮业122.3亿元,增长9.5%。 

  住宿餐饮企业亏损状况明显好转,当月实现利润2.2亿元,累计亏损额从1-4月亏损2.3亿元收窄至亏损0.1亿元。受一些大型餐饮企业大力挖掘消费潜力、有效控制成本等措施拉动,1-5月餐饮企业利润总额4.3亿元,大幅增长205.5%。 

  受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影响,5月当月全省1343家住宿餐饮企业[1]应交增值税1.7亿元,占这些企业当月营业收入的5.1%。从调研看,规模较大的住宿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在4—6%之间的较多,部分企业表示税负有所减轻,但也存在一些企业由于进项抵扣较少或多元化经营产生了超过6%的税率,税负与“营改增”前相差不大。1-5月住宿餐饮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11亿元,同比下降10.8%。 

     

 

 

  

  [1] 其他企业由于按季缴纳增值税或享受税收优惠,应交增值税目前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