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官陈永明荣膺“2014年CCTV最具网络影响力的法治人物”

05.12.2014  10:18


陈永明(右二)在颁奖现场

  浙江检察网杭州12月4日讯 今天,是全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的“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今晚黄金时段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播出。我省宁波市检察院检察官陈永明当选最具网络影响力的法治人物,成为全国检察机关惟一获此殊荣的检察官,也是我省惟一获此殊荣者。

  据了解,从2001年至今,CCTV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已举办了14届,该活动以法治人物故事为基础,串联年度法治大事,通过当年度法治正义力量的集合与人格化展示,旨在促进全国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和整个社会法治氛围的强化。今年12月4日是国家首个宪法日,CCTV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更加引人瞩目和富有特别意义。经过提名入围、初选、复选、展播、终选等环节,陈永明、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庆、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荣膺本届颁奖礼设置的全新奖项“年度最具网络影响力的法治人物”奖。在颁奖典礼上,活动主办方给陈永明的颁奖词是:“他关心大家的厨房,他洁净众人的餐桌,他查办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制售案。案件审理大快人心!

  现年37岁的陈永明是宁波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从事检察工作11年来,一直在公诉岗位,主办包括建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制售案等各类刑事大案240余件,其中17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审批案件200余件,获得众多荣誉:2007年获省检察院个人二等功一次,2008年获宁波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2012年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百佳办案能手”,2013年被评为“宁波市检察机关首届优秀检察人才”。今年4月,他荣获检察机关个人最高荣誉——“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在全国首个宪法日,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站在CCTV法治人物颁奖台上的陈永明百感交集,他在接受主持人现场提问时,用“高富帅”解读了他热爱的公诉人职业:“高--就是要有很高的专业素养、专业水平;富--就是要有丰富的证据意识和知识面;帅--他认为公诉人要帅气,无论口头表达,还是撰写的起诉书都要帅!”当听到主持人说同事对他的评价是“实、硬、潮”时,陈永明回答说:“工作要务实,能力要过硬,要敢于立时代的潮头。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检察官更要带头做宪法的执行者、捍卫者,要在本职岗位上维护宪法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陈永明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