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速拦车搭讪偷手机获刑 曾4次因盗窃入狱

30.11.2014  22:04

  中新浙江网11月30日电(见习记者施佳秀 通讯员龙法宣)假借搭车为名,闲聊转移受害人的注意力,趁机盗走苹果4S手机。28日,记者从浙江龙游法院获悉,该院判处窃贼洪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连同原判刑期(萧山盗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500元,责令退赔手机返还被害人。

  洪某,43岁,江西人,前科累累,曾因盗窃罪4次被判刑,仍不思悔改。

  2013年5月4日,手头紧的洪某动起歪脑筋想弄点钱花花,约了程某、顾某(均另案处理)去高速上碰碰运气。

  三人开车来到龙游高速路口,顾某将驾驶的轿车停放在桥洞内,洪某和程某就从桥洞边的地方爬到高速公路上,两人一前一后站着拦车,终于拦下一辆浙A丰田轿车。

  洪某就迅速坐上后排与驾驶员搭讪,谎称自己的车坏了,问可不可以搭车去杭州临平,成功转移了驾驶员的注意力。

  这时,程某就偷偷溜到副驾驶室把车上的一部黑色苹果4S手机偷了。得手后,两人就说不去临平了,下车逃离。

  偷得的手机被卖到一家二手手机店,卖了1700元,洪某、程某各分得600元,顾某得500元。

  另查明,2014年6月5日,洪某曾因盗窃罪被杭州萧山法院判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龙游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构成盗窃罪。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发现新罪,实行数罪并罚;其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归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