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机动车辆检测的通告
21.03.2017 19:08
本文来源: 公安局
关于暂停办理机动车辆检测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16〕28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等规定,进一步优化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功能,让广大车主享受更好的服务,我局决定在3月3日(周五)17:30至3月5日(周日)17:00期间,对全市各机动车辆检测站的车辆检测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届时全市所有机动车辆检测站将暂停办理车辆检测业务。由此给各位车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7年3月3日
本文来源: 公安局
21.03.2017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