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多措并举推进“五水共治”

24.11.2015  17:44

  近年来,景宁县持续完善城市截污纳管,保障农村治污运维,深化各类污染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等制度,深入推进“五水共治”。

   一、强化“河长制”落实,健全长效机制体制。 一是注重“河长制”合理化,规范化。在河长制全覆盖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确保各级河长河道精准,不重不漏,如有必要,对乡镇级河道进行进一步明确细分,将一些不必要的小河道进行整改,化繁为简。进一步确保河长公示牌规范化,确保每个河长都能直接联系到人,都能及时更换。二是加强“河长制”制度化,巡查常态化。继续加强对县、乡级“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及各项机制的完善,使制度更加清晰完备。全面落实县级河长“半月一巡查”,乡镇(街道)河长“十日一巡查”,村级河长“一周一检查”制度,加强台账资料督查力度,做到有报表,有河长日志,有图片资料。三是河长监管广泛化。在加强政府督查的同时,积极发挥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通过微信随手拍,发布微信平台“治水红黑版”等途径,进行正面典型、反面案例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四是治水分工精细化。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原则,打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界线,既有分工,又有合作,齐心协力,形成合力。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治水工作任务的量化分解,实现权责清晰、责任明确。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层层有压力,工作有动力,事事有落实。

   二、狠抓项目治水,发挥治水项目的杠杆作用。 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明年治水重点项目。一是实施充分的前期论证。由各相关部门与治水办共同协商项目,充分进行前期论证,确保项目合理、可行,全力推进治水工程早实施、早完成、早投入。二是实行项目推进责任包干制。把每个项目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人。按照“一个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抓到底”的责任目标,采取定时间、定目标、定责任、定奖惩的项目帮办服务机制,并落实好  “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考核、年终总考核”制度。三是实行项目落实销号制。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按照“一个问题设置一个账号,一改一销,不改不销”的原则,对存在问题项目进行分类编号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条整改、逐一销号。

   三、多措并举,实现绿色发展。 一是抓源头管理。加强源头管理,招商引资中坚决执行“五不要”原则,杜绝污染企业进入景宁工业园区;二是抓企业转型升级。按照标准投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分期分批的要求,严格环保设施投入,从严限制钢管阀门矿山企业,规范整治竹木加工企业,通过收回到期租赁场地,规范提升设施,依法停产关闭等方式,到2016年底基本实现工业区外无工业企业,工业区内无非生态工业的目标。三是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突破畜禽养殖和超量使用化肥农药问题,发展生态畜牧业,促进循环型农业经济发展,有效控制农业有害投入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四是抓执法监管。以铁腕手段推进涉污违建企业拆除工作,对破坏水环境的落后产能和企业,坚决依法关停拆除,绝不手软;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加快推进减排项目建设运行,开展重点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严厉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实行企业网格化监督,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责任到人”原则,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网格划分,建立重点企业乡镇干部联系制度,根据企业涉污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一企一策”,确保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四、保水质、重巩固,使水清岸绿景美常态化。 一是保持水质,稳步提升。通过强化水功能区达标管理。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完善竣工验收和备案制度。继续开展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按月发布水功能区水质通报和水质简报。二是积极巩固治理成果。坚持‘水岸同治’长效化,保证“三河”不回头。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营正常化,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更加深入,实施城乡河岸一体化保洁机制,努力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推广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提升垃圾综合利用水平。强化防洪观光有机融合,推进美丽河道建设,增强“三河”管护能力。开展“清三河”优秀乡镇(街道)评比活动,实施销号管理,同时通过开展义务劳动、先锋行动等,推动自觉履责、自觉服务,以鲜明的导向引导干部群众自觉服务治水一线。三是努力营造全民治水氛围。围绕社会宣传、活动宣传、信息宣传和新闻宣传四大系列展开,加大群众参与度,宣传典型,曝光问题,各镇(街道)、各部门积极主动,声屏报网齐上,形成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化、合唱式的宣传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