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民宗局规范民族资金管理牢筑廉政防线

27.10.2015  13:28

2015年景宁县民宗局把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通过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抽查走访、专项资金拨付结余盘存、乡镇(街道)座谈会等多渠道了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联合县财政局印发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发展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作为普惠性专项资金,县民宗局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分配方式,根据少数民族人口、民族工作重点乡镇(民族村)经济发展状况、重点工作等因素,特别是一些重点民生项目,综合考虑政策性因素,选取直接相关、数据客观的因素,合理确定权重,严把项目资金分配关。

实施细则》注重项目资金合规使用、安全使用,对资金使用范围、违规违纪作了相应规定。注重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将绩效目标作为民族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遴选的重要标准,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在不断完善和改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科室从项目进度、资金办理等方面予以效能约束,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