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农民下山产业上山”探索少数民族山区发展新模式
景宁畲族自治县地处浙西南山区,县内山多地少,海拔千米以上高峰有779座,坡度在25度以下的山地仅占全县面积的8.28%,全县1416个自然村中,800多个自然村及其2.5万居民处于偏远高山。县委县政府从2008年开始,实施“万名农民异地转移工程”,把农民异地搬迁列为景宁县重点工程,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完成万人搬迁。万名农民异地转移工程以来,景宁县共计投入各类资金4.3个亿,以整村搬迁为重点,完成农民异地转移2724户10714人,其中整村搬迁206个自然村、2451户9749人,占农民异地搬迁总人口的91%;地质灾害搬迁24个村337户1216人。占全县总人口6.4%的偏远山区农民群众向县城、中心镇、中心村的大转移,推进了新型城镇化进程,走出了一条具有景宁特色的农民异地转移之路。
二是实现万人脱贫。加大补助力度,确保偏远山区农民群众能够“移得下”。景宁2008年出台景委[2008]26号文件,给予及时实施整村搬迁农户每人11600元的补助,零星分散搬迁农户每人7600元补助。农户拆除旧房给予每平方米50元补助。2008-2012年,景宁县共计下达下山移民直补资金10685.26万元,其中省补助3449.58万元,省特扶资金445万元,县财政配套6790.68万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农户直补资金1362.91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649.17万元。为确保异地搬迁农民“能致富”,县财政每年安排1500多万元,用于扶持茶叶、食用菌、中药村、高山蔬菜、山茶油、毛竹、花卉苗木等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同时,加强培训力度,增强下山移民的产业经营管理和转移就业能力。在下山移民安置点发展来料加工,促进下山搬迁的老人和妇女在家门口创业增收。鼓励工商企业和专业大户到农村承包闲置的土地,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鼓励下山移民以土地入股形式参与产业开发,从而增加收入。据调查,偏远山区农民异地搬迁转移人口中,至2013年底,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只有28人,其余均实现脱贫致富。异地搬迁已经成为景宁偏远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一条捷径。
三是做好异地安置。为确保“稳得住”,景宁县加大移民安置点的建设力度,县财政共投入1.58亿元,依托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建成双后降、梅坑、水碓洋、畚斗湾等39个安置小区(点),集中安置1382户6879人,极大地改善了下山搬迁农民的居住条件。移民安置点建设已经成为畲乡景宁最大的民生建设工程。为使安置小区(点)建一个美一个,通过整合美丽乡村、中心村、村庄整治、旧村改造、民族村建设等各类建设项目,完善下山移民安置小区(点)在建成后的排水排污、道路硬化、美化亮化绿化,努力把安置小区(点)打造成风格各异的移民新村。同时,根据可建房用地少、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偏高等情况,创新安置方式,推进县城农民公寓和乡镇农民公寓安置、农民廉租房工程。
四是改善生态环境。出台政策,对下山搬迁的农户拆除老房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补助。1万多农民异地转移后,减少对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破坏,不仅促进了退耕还林和山区植被保护,改善了山区生态环境,而且使滞留群众能够充分利用剩余的山林、竹林、中药材、田地等自然资源,合理的保护、利用和开发资源,进一步达到“人退、林茂、民富”的目标。积极开展移民搬迁后,建设用地收归国有,对原宅基地进行复垦,目前已完成复垦2719.8亩。复垦土地通过市场化出让取得的出让金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一方面为宁波等大城市提供了建设用地指标,另一方面,为景宁县新农村建设筹集了建设资金。对财政性资金的进行统筹使用和有效整合,提高资金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信贷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
五是构架政策框架。为加强对农民异地转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民异地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县农办(扶贫办)、发改、建设、国土、财政等部门及重点乡镇的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民异地转移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工作。先后编制和修订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民异地转移规划(2008-2012年)》,出台了《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下山移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农民异地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形成了系统完善的政策框架。特别是《关于加快农民异地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农民异地转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以及补助标准,对实施整村搬迁的农民,给予每人10000元的补助,人均600元的一次性过渡期房租补贴,对于按政府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农户再给予人均1000元的奖励;并从多个方面减免有关规费,提高农民异地转移的吸引力。
去年开始,新一届县委、县政府站在同步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实施新一轮“两万名农民异地搬迁城区安置工程”。2013-2017年新一轮农民异地转移工作,景宁县将开展“四个万”工程:“两万名农民异地转移城区安置工程”、“万名异地转移农民就业创业工程”、“万名异地转移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工程”、“万名异地搬迁农民公共服务共享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