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

30.10.2014  11:52

  景宁县澄照乡三石村凭借着全国首张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将25亩天堂湖水库产权进行抵押,从县农信社抵押贷款获得100万元贷款,启动村庄治水工程,成为水利工程产权改革的第一个受益者。

  推行山塘水库抵押贷款是景宁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道路上迈出的坚实一步。景宁地处山区,溪流纵横,是“中国农村小水电之乡”,全县有250多座各类型山塘、水库, 157座农村小水电站,蕴含着数十亿元沉睡资本。

  为撬动山塘水库的潜在资源,今年初,景宁县水利、金融部门和村民一起启动水利工程确权工作,在不改变农村水利工程性质的基础上,明确了所有权,开辟了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抵押贷款,为全省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工作探索出了新的经验。7月份,景宁县出台《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山区产权确权公示、贷款所需的村民代表决议、山塘资产评估等事项及程序进行了明确,为山塘水库贷款提供了制度保障。景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也专门制定了农村水利工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并对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进行优惠和优化,为农村提供便利的融资模式。

  目前,景宁县已对12处农村水利工程产权进行了确权,发放贷款130万元。下一步,在试点的基础上,将完成7座小型水库和16座山塘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并加快农村堤防等其他水利工程的确权发证工作,争取2015年实现农村水域开发利用率达到50%以上。

  通过改革实现了农村产权要素资本化,将山塘水库变成“真金白银”,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发致富,提供了一个新途径,探索出新经验。(景宁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