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创特争优”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
普陀区是“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区)”。多年来,该区坚持“均衡、优质、和谐”发展目标,以优化办学条件为前提,以均衡师资配置为关键,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一、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制定出台了《普陀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及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义教学校装备更新添置基金计提、等长效机制。2016年全区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75085万元,比上年增长6.03%,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1.03个百分点;全区小学、初中日常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达到每生850元和1110元,分别比省定标准高出200元、250元。
(二)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实施“校安工程”,投入学校基建经费近10亿元,完成了10个新建、扩建工程和 9个校舍改造加固项目。投入资金近3亿元,兴建了普陀小学、城北小学和鲁家峙小学,各镇(街道)根据生源情况,将部分中小学校进行合并,设置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提升办学总体实力,使办学条件基本实现了均等化;到2016年底,全区教育技术装备总值达到1.03亿元,生均教育装备值4435元,多媒体进教室比例达到100%,全区中小学(包括海岛学校)均实现1000M宽带上网,校园网覆盖率达100%,城乡学校生均办学条件均衡度达省优秀标准。
(三)创新教育管理。把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组成13个教育党建共同体,建立共同体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指导员制度,深入开展学校管理、教育教学、队伍建设等多方位交流;制定实施《舟山市普陀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目前全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省标准化学校达标率为100%;以学校内涵建设为核心,以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为手段,以项目推进、课程推进、服务推进为重点,打造“一校一品”特色教育格局,10余所学校分别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绿色学校、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称号;制定《关于调整虾峙和桃花镇中心学校初中部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改革薄弱学校管理体制,将虾峙、桃花两所海岛学校初中部分别划归沈家门一初和东港中学两所城区学校管理,在教育教学、师资调配、学生学业成绩等方面均实行“捆绑式”管理和评价。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2所学校的学生总平均分均进入全市初中学校前10名。
(四)提高师资均衡水平。自1997年开始实施教师到海岛渔农村支教轮岗工作,2014年出台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教师管理新模式。2015至今,全区交流教师校长累计385人。同时,在名师预备队选定、教师职务聘任、教坛新秀评比等方面向渔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出台了《舟山市普陀区海岛教师交流到本岛考核办法》,以实绩积分考核形式代替进城考试。完善激励导向机制,激励海岛渔农村教师人人争先进、赶先进,推动海岛渔农村学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