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三抓一引”提升海岛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25.06.2015 11:28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健全渔农村食品安全网络。7个乡镇(街道)食安委(办)全部建成运作,并实现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全面覆盖,渔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统筹协调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同时在村(社区)建立起拥有180人的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借助网格队伍覆盖面广、触角较深的资源优势,及时了解辖区食品安全动态信息;2014年,普陀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组团式执法”工作分别在全省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现场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现场会进行交流和推广。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记录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地址地图分布标注、联系名册、基层食品协管员工作记录、效能统计等五大模块内容,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向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现代管理模式转变。自2012年10月启用以来,该信息平台已涵盖涉食单位4363家、录入工作动态信息25504条。 二是打创结合守住食安重地。坚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贯穿全年,2014年开展了食品安全百日严打、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全区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94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358家次,检测食品16952批次,立案处罚违法行为425起,罚没款84.02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通报违法犯罪线索11条。自2015年起启动“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今年重点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全区共检查重点区域或场所3357个,出动执法人员5986人次,行政立案53起,责令整改76户,查处问题肉及肉制品、水产品4677余公斤,涉案货值34万余元。2014年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管理制度以来,已公布“黑名单”单位2批共10家次。在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通过“阳光厨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等创建活动树立一批行业典型,截至目前,普陀已有25家餐饮经营单位和学校(园)食堂完成“阳光厨房”创建工作,完成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21家,评出区级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示范餐饮店19家。 三是“三化”机制改进薄弱环节。针对非工作时段、非本岛区域监管及监管量多人少等薄弱环节和问题,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构建“错时监管常态化、岛外监管常规化、基层对接实时化”三化机制,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将非工作时间的食品安全检查从临时性、个别性工作转变成规划性、常态性工作,根据季节和市场特点每月实施1至2次检查;对非本岛区域,区市场监管分局实行“辖区所领导带班每季一查、投诉举报和现场核查随时进岛、当地协管员配合巡查”的监管模式,确保海岛食品安全不被边缘化;今年已开展错时检查38次、岛外检查18次。同时为基层所配置25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基础性巡查,在发现常见违法行为后第一时间与执法人员对接,由其跟进执法工作。 四是引入“第三方”完善监管责任网络。为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及时赔偿消费者,保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协调处理事故,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构筑起政府、保险机构、经营者、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责任网络,今年来,普陀作为全市试点在餐饮行业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市场监管分局通过经营户座谈、短信提示、上门动员等方式积极引导餐饮经营单位参保,5月13日,朱家尖4家单位率先签订食品安全责任险,占全市首批保单的80%;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09家单位参保,预计到6月底,普陀将率先在朱家尖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实现食品安全责任险全覆盖。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5.06.2015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