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成果发布:全国有348个剧种
12月26日,文化部就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情况及成果举行发布会,公布普查成果:截止2015年8月31日,全国有348个剧种,其中分布区域在2个省区市以上(含)的剧种48个,分布区域仅限1个省区市的剧种300个。全国参加本次普查的戏曲演出团体共有10278个,其中国办团体1524个、民营团体(含民间班社)8754个。348个剧种中,共241个剧种拥有国办团体,其中120个剧种仅有1个国办团体;共107个剧种无国办团体,仅有民营团体或民间班社,其中70个剧种仅有民间班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要求,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在中宣部的指导下,此项工作报经国家统计局备案同意,由文化部负责组织开展。经过2年的努力,目前普查数据已全部入库,普查先期工作已完成。
据介绍,本次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为科学开展普查工作,文化部成立了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同志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部长董伟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设在艺术司),在福建省艺术研究院成立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全国31个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均成立了省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普查以《中国戏曲志》《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为基本参照,以中国艺术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戏曲剧种认定标准》为剧种认定依据,以国家统计局《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1〕102号)为报表统计依据,制定了普查的剧种标准、分类标准、数据标准、图片标准、统计标准等,设计了普查数据表,获得国家统计局备案文号(国统办函〔2015〕365号),全套表格由《戏曲剧种数据表》《演出团体数据表》《人才情况数据表》等13个分表组成。在此基础上,还编写填表说明,并发布了普查样本(福建省)。全国普查办还制定了普查工作规程及工作标准,开发建设了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信息平台,用于普查基础数据的录入、报送、审核、管理、查询检索等。
全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于2015年11月召开“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培训暨动员会”,向全国发布普查流程、普查标准、普查表格;于2016年7月召开“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信息平台培训会”,对各省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进行数据著录、校对、审核等基本应用技能培训。全国普查办还赴全国各省区市开展普查动员、普查培训工作,指导普查表格填报、平台数据著录等。此外,还组建了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于2017年5月、6月两次召开增补剧种论证会,对部分省区市申报的增补剧种进行甄别论证,确保统计数据科学、准确。
截止2017年6月30日,完成全国普查基础数据复核工作,所有数据正式入库。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平台共收入表格111406份、图片46555张。
据悉,今后文化部将结合普查基础数据,加强人才培养和观众培育,夯实戏曲发展的根基,贴近时代推出优秀剧目,推动戏曲走向民间服务群众,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激活戏曲艺术生命力,并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通过普查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情况,实现文化行政部门对各地戏曲文化资源的动态化、科学化管理,更好推动戏曲艺术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