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以案释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23.12.2015  18:14

本报讯 云南省昆明市工商局日前制定方案,在全局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并建立五项制度,让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

建立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该局要求各部门每年度按照职能职责筛选提供不少于一件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以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

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该局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重点围绕新《商标法》《广告法》和《消法》等,增强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制度。该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讲。一是充分发挥普法人才库、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等的作用,结合公务员培训、依法行政执法培训、法制宣传月等活动,通过讲座、座谈、送法进课堂、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市场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二是以行政执法工作为载体,边执法边普法,在行政执法各环节全面宣讲工商法律法规。三是结合身边或实际工作中发生的案件,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四是发挥工商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的作用,选择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工商行政执法案例,邀请司法部门对工商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建立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局机关各业务部门和监察部门每年度10月底前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办案、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筛选整理编辑,并汇编成册向社会各界免费发放或公示。通过典型案例的整理编辑,以个案推动依法行政,以典型案例指导执法实践,规范行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建立“互联网+普法宣传”制度。该局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建立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公众普法平台,使新媒体成为公众普法的新平台、新渠道、新途径,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把法治宣传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的多层次全方位普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