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情人避而不见,他想到了假装快递员
16.12.2017 06:29
本文来源: 法院
时间:
12月14日
地点:
瓯海法院
邓某今年30岁,在温州一个工厂里当拉货司机,每天去不同的厂拉货送货。
2016年4月份,邓某在经常往来的一个厂里认识了小玉(化名)。小玉早就结婚了,但两人眉来眼去,最终还是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偷偷摸摸和邓某谈了半年多的恋爱,小玉终究还是舍不得老公和孩子。2016年11月,她向邓某提出分手,邓某苦苦哀求,但小玉已经下定决心。
“没多久,她(小玉)就和她老公回四川老家了,我给她打电话,没说几句就挂了,后来还干脆把我电话拉黑了。”邓某说道。然而,他仍然对这段感情难以释怀,过分的执着令邓某疯狂。
今年3月,邓某从朋友那里打听到小玉回到温州上班,但都不知道她换到了哪个工厂。
这时,邓某想起,自己曾经记下了小玉老公的电话。他拨通了对方的电话,“请问是小玉的老公吗?我这里是快递公司,请问小玉上班地址在哪里,我把货送过去。”邓某假装快递员问道。小玉老公信以为真,就把地址告诉了邓某。
得到地址的第二天,邓某就开着车来到了小玉上班的工厂,然后用朋友的手机拨通了小玉的电话,把她骗下楼。见面后,邓某让小玉坐副驾驶,表示要和她好好谈一谈,接着就载小玉上了山。
到了人烟稀少的半山腰,小玉终于意识到情况不对劲,想下车,可邓某并没有放行,她准备联系老公,愤怒的邓某威胁她要曝光两人的情人关系。
邓某在车上强行与小玉发生了关系,还拍下多张两人裸上身合照,要挟小玉和他继续保持情人关系。
之后,邓某还多次来到小玉上班的工厂,不断地纠缠和威胁,忍无可忍的小玉最终选择了报警。
庭审中,邓某没有过多的辩解。法院认为,邓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
本文来源: 法院
16.12.2017 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