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起机动车在杭州市区鸣号 处罚50元

02.03.2016  08:46

昨天从杭州交警部门了解到,为了迎接G20峰会,摒弃交通陋习,从今年起,交警将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掉头、变道加塞、违法鸣号、驾车打手机等违法行为实施依法按上限顶格严处。

作为交通陋习的鸣笛行为,不仅违法,也影响城市形象。为了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交警部门将依法调整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号的区域范围——

自2016年3月6日零时起,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不含)合围的杭州市区所有城市道路上,禁止机动车辆鸣号。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禁止鸣号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禁止鸣号的区域内鸣号的行为,交警部门将处以50元罚款。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蒋大伟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