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6月1日起全面实行差别化水价

01.06.2015  12:24

 

【本站6月1日讯】日前,嘉善正式出台《关于实行差别化电价水价的实施意见》,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实行差别化水价。

 

据悉,实施差别化水价是该县2015年1月1日执行阶梯水价之后,水价政策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在“五水共治”大背景下,全面推进资源要素差别化综合配套改革,对进一步加大对高污染、高耗能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将起到积极作用。

 

此次执行标准根据《嘉善县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实行,对连续两年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的企业,在现行自来水水价、污水处理费基础上分别加收0.4元/立方米和0.3元/立方米;连续两年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的企业中,属高污染、高水耗的工业企业,在现行自来水水价、污水处理费基础上分别加收1.50元/立方米和1.40元/立方米;提高后的污水处理费价格作为多因子收费基础,换算出到户污水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