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5月20日报道: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审计条例》

26.05.2015  20:09

5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对浙江出台《浙江省审计条例》进行了报道,全文如下:

 

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审计条例

 

           为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浙江省近日出台了了《浙江省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及其他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也可委托其所属的审计机构具体实施审计监督。

  《条例》共6章48条,从审计事项和内容、审计权限和程序、审计整改和运用、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条例》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国有企业经理、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同时废止。(浙江省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