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启动

23.09.2015  10:33

      本报讯  (记者  翁杰)  近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正式印发《浙江省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下称《方案》)。《方案》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整合原先较分散的农业补贴类目,加强农业补贴政策对耕地资源保护和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导向作用。

  农业“三项补贴”,即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随着我国农业补贴水平逐渐接近世贸组织相关规定的补贴上限,“三项补贴”政策效能亟待提高。今年,浙江被列为全国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试点的5个省份之一。

  改革后,农业补贴更加精准,导向作用也更明确。《方案》建立了粮食补贴整合机制,将原先省以上性质相近、用途相同、使用分散的相关农业补贴资金,整合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两项。

  据了解,今年我省整合了80%的中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央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集中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超过12亿元。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主要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为联合社内种粮农户及全年水稻、大小麦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据了解,今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直接补贴每亩将不低于90元。

  此外,《方案》还要求引导组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组织创新发展粮食生产适度规模化经营;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开展粮食补贴信用贷款、支持组建联合社农民资金互助会、继续实行粮食大户贷款贴息政策、加快构建联合社信用评价体系等举措,构建多层次农业金融支撑体系。

  据了解,《方案》今年将在萧山、临安、东阳、天台、瑞安、桐乡、长兴、新昌、龙泉、定海、路桥和衢州市启动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