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出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试行办法》

02.09.2015  09:56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完善既有多层住宅使用功能,改善住房品质,提高居住质量,永嘉县出台了《永嘉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试行办法》,为解决全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问题提供了可行性操作方案。
   本办法所称的既有多层住宅,是指本办法实施前,具有合法报批程序或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无电梯住宅。城乡规划五年内需拆迁改造的住宅,不列入加装电梯的住宅范围。
   该县住建部门负责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牵头组织工作,做好加装电梯项目建设有关技术措施的制定以及指导,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项目审查工作。
   《试行办法》,分别从实施原则、申报条件、申请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续管理、部门职责等方面作了规定,为解决既有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问题明确了技术规划要求,为项目的管理和服务提供了依据。《实施办法》将自2015年9月10日起施行。(温州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