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运输树桩 也违法

16.12.2014  11:40

  “原本以为将采挖回来的树桩运往福建就能赚钱,没想到树桩也是凭证运输的木材范围。”日前,涉嫌非法运输木材出境的吴某某因不懂相关法律知识,栽了跟头,受到了处罚。

  日前,庆元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称该县隆宫乡有人将采挖的杉木树桩偷运至福建出售。接到举报后,庆元县林业局综合执法大队马上与安溪、黄坞木材检查站加强动态信息传递,实现多点联动机制,对木材运输监管进行纵深布控,并及时了解违法车辆动向。

  当晚19时30分许,车牌号为闽H50***的涉案货车在途经该县安溪木材检查站时被执法人员截获。经现场勘验过磅,违法嫌疑人吴某某无证运输杉木树桩达11.4吨(折合原木材材积11.4立方米)。

  该县林业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吴某某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全部非法运输木材。

  “运输、经营采挖树木(活立木、再生树蔸、树桩)也需凭证运输,未得到相关许可也属违法行为。”据该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吴夏华介绍,根据省林业厅2013年《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以木材为主辅原材料的家具和木制工艺品、木制半成品、木制成品、原竹、竹材等不纳入凭证运输的范围,原木、原条、锯材、木柄木棍、杉木梢、椽条、商品性柴、木片、木炭等和采挖的树木、树桩依然是凭证运输的木材范围。

  “庆元县安南、隆宫两乡地处浙闽两省交界处,省际交通发达,近年来不少不法分子利用边界地区非法运输木材,这些涉林违法案件查处难度大等特点进行违法运输案子时有发生。”该县林业综合执法部门表示,今后他们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边际执法力度,严厉惩处边际涉林违法行为。(庆元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