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出台文件切实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4.12.2015  16:08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兜底线、救急难的民生托底保障工程,也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复杂社会系统工程。据统计,仅2012年至2015年6月,嘉兴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615人次,其中救助未成年人312人次,护送返乡92人次,提供医疗救治和康复矫治1080人次。
  近日,嘉兴市出台了《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三个方面完善了管理工作:一是救助对象由原来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变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使得救助工作更加人性化;二是突出了部门联动的重要作用,在责任分工中新增加了团市委、南湖区、秀洲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等部门(单位),更加强化了各个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合力,共同营造帮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社会的良好氛围;三是增加了属地管理、分级救助的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县(市、区)统筹考虑流浪乞讨人员数量、流入人员及流出人员、流浪乞讨原因等因素,制订落实基层救助职责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科学整合县(市、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机构及人力资源,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