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旅游警察”快速查办城管被打案 疑人迫于压力自首
图为:“旅游警察”正在海边巡逻。 何蒋勇
中新网浙江新闻8月10日电 (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秦怡)9日,记者从浙江省舟山市公安部门获悉,舟山朱家尖东荷嘉园小区内,有摊贩占道经营,严重堵塞小区内的交通,城管辅助队员接群众举报前往劝离时与其发生肢体冲突。接警后,当地“旅游警察”快速查办这起城管被打案件,嫌疑人迫于压力次日便自首。
事发当天,普陀山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指令朱家尖“旅游警察”与行政执法保障大队进行联合执法,要求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先期处置。
随后,行政执法保障大队受理案件,开展案件审查工作。
经初步审查,安徽籍魏某某在小区内占道经营,摆摊贩卖水果,与接到群众举报前去执法的城管队员邱某,因扣押电子秤发生冲突,后孙某某见其母魏某某与执法队员发生拉扯,就与城管队员发生肢体冲突,并造成队员一定伤势。事发后,嫌疑人孙某某逃离案发现场。
普陀山分局执法保障大队联合朱家尖“旅游警察”,立即对孙某某有可能藏身处开展搜寻,在各个交通要道设下卡点,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网上“微通缉”,形成强大的网上、网下追捕压力。最终迫于压力,孙某某于次日7时许来投案,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旅游环境整治需要广大群众的配合。为营造一个干净有序的旅游环境,普陀山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强与其它执法部门的联动,采取严格措施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游售兜售等行为坚决整治,顶格处理,发现一起,处置一起,警示一片,狠刹非法经营之风。同时,希望广大居民能够配合支持,还大家一个整洁规范有序的旅游环境。
在此,“旅游警察”提醒广大景区内的经营业主:不准占道经营违规搭建,做到“门前三包”;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做到货真价实;不准标价不清变相收费,做到明码实价;不准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做到诚实守信。(完) 【王毅婷】来源: 中新网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