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意见》严处旅游市场 不良行为景区门票提价不能再“任性”

17.06.2016  15:02

时报讯 旅游市场要明码标价,景区门票不能随意提价,严厉查处擅自变更行程行为……在风景秀美的浙江,要呈献给游客怎样的旅游形象,碰到让人不愉快的旅游经历时该怎么办?近日,浙江出台《关于规范旅游市场行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通过规范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等方面来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严禁捆绑销售“园中园

旅游中,消费者最关心的是价格问题。“两套价格”、模糊计价单位等,都是不法者常玩的手段。《意见》提出,浙江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的明码标价,努力实现旅游市场明码标价全覆盖。要集中整治旅游行业存在的不明码标价、标价信息不全、模糊计价单位、“两套价格”标价、虚假打折促销等问题,督促旅游行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严格兑现服务承诺,不得随意变更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得利用虚假或容易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内容误导欺骗旅游者。

景区门票不能看旺季就涨价,定价部门必须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信息公开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有关景区门票价格调整提高间隔期、调价幅度、公示期、出台时间要求等规定。不能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提高价格和收费。严禁违规设置、强制销售或捆绑销售“园中园”、临时门票、景区联票以及游乐服务项目。提高价格必须听取消费者的意见,调整前的3个月向社会公布。

严查未经同意转(拼)团行为

图省心,不少游客喜欢“跟团游”,但如果没有经过同意就被转团或强制消费,会让消费者很不愉快。《意见》中明确,严厉查处旅行社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不签订旅游合同、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或拼团、擅自变更行程等行为;严厉查处旅游购物场所无证(照)违规经营、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旅游购物场所出售虚高价格旅游纪念品,严查导游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等违法行为,查处制假售假、无照经营、缺斤短两等欺客宰客违法行为。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丛杨 实习记者 王郭君        编辑: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