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金港立交交梁板架设施工期间调整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17.11.2016 12:02
本文来源: 公安局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紫金港立交交梁板架设施工期间
调整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因紫金港立交梁板架设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施工期间调整相关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6年11月24日零时起至2017年1月25日止,文一西路紫金港路交叉口南进口禁止高度超过3.2米的机动车通行。高度超过3.2米的机动车,由南向北直行的可通过跨文一西路的跨线桥通行;由南向西左转弯的可提前通过文二西路或绕余杭塘路通行。
二、非机动车、行人请在施工预留混行道内通行。
施工期间,如需对交通组织措施再作调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另行发布通告。请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出行安全。
特此通告。
2016年11月16日
本文来源: 公安局
17.11.2016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