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普陀段)K42+431.5~K49+318施工招标投标结果公示

18.06.2015  12:46

  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普陀段)K42+431.5~K49+318施工招标已于2015年6月17日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580-2285120
  地 址: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交通大楼
  邮 编:316021
  舟山市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督察处
  电 话:0580-2281190
  地 址: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
  邮 编:316021

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5年6月17日

评标结果

标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标价

(万元)

质量目标

工期

项目经理

综合得分

1

推荐中标候选人

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44338.0900

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得分90分及以上

32个月

崔树平

99.88

否决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

是否通过

否决原因

依据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函未填报补遗书编号

评标办法2.1.1项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未附工程量清单说明

评标办法2.1.1项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普陀段)K42+431.5~K49+318施工
  开评标时间:2015年6月17日

招标人名称: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