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警示约谈会议召开
2017年7月31日,省建设厅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警示约谈会,绍兴市建设局、余杭区建设局、上虞区建管局、武义县建设局分管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及部分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会议精神和厅领导的批示精神。会议指出,在厅党组高度重视下,全省建设系统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同比略有下降,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但是事故总量仍然偏高,一些地区在短期内连续发生事故,一次死亡2人事故多次发生,特别是7月份以来事故又出现抬头趋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会议强调,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是吸取事故教训必须到位, 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必须到位,事故原因分析必须到位,整改防范措施必须到位,事故处理必须到位,警示教育必须到位。 二是责任落实必须到位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高层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对项目、项目对班组、班组对施工人员的层层管理;严格落实各级主管部门、质安监人员监督检查责任,要把安全管理责任层层传递、层层压实。 三是重点管理必须到位 ,要加大轨道交通、地下管廊等重点工程和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以及重点时段的管理力度,提高风险识别和事故防范能力,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四是建筑市场管理必须到位 ,要规范市场源头,严查各类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强化两场联动。 五是执法必须到位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和违规行为必须从严处罚,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处理必须落实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同时要对项目的市场行为进行查处。
会议就当前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了专题部署,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照我厅下发大检查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促提升”的要求,全面开展检查、自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再发生。
会上,被约谈单位分析了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了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并就严控事故发生作表态。(省建管局 供稿 本站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