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我厅定于1月中旬起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开展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组织换证及初审工作,指导各审查机构及时、准确地填报换证材料,核查填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并集中汇总后于3月底前上报我厅。
二、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2015年施工图审查工作情况,重点突出主要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要以本次换证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管,落实施工图审查信息化管理。近期尽快开展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市场行为、信息化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情况的专项督查,于3月底前将总结材料及督查报告一并报我厅。
三、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准备,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规定的标准要求,如实填报好换证申请材料后,及时报送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换证所需报送的材料包括《换证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审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相关附件材料(人员三证可以通过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不需要再附,附上人员业绩表格即可)及工作总结材料各一份。
四、本次换证有关要求:
1.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将本次换证相关的企业信息、人员基本信息及其相应业绩信息上传至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
2.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的有关要求配备人员并注册到位。
3. 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应用情况、审查年报的上报情况和违反强条上报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2015年度证书在换证过程中依然有效,直至公布2016年度换证结果。
附件: 1.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申报表
2.审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请在浙江建设信息港 www.zjjs.gov.cn 下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