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小微企业金改方案出台 允许民资设立中小型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委昨天联合发布《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与《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方案》,将从完善多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化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途径。
“小微和三农是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金融应责无旁贷地在经济创新中予以支持。浙江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和吉林农村金融改革试验方案的出台,顺应了这个背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表示。
据陆磊介绍,台州在小微企业发展当中积累了金融服务平台、产品和机制等很好经验,而吉林省的农村经改和创新也已进入相对成熟的阶段。在吉林和浙江台州推出相应的改革创新,目的是想在三农和企业发展领域形成下一步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按照方案,台州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外资银行;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参与增资扩股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将显著提高小微企业融资覆盖率,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融资规模。
吉林方案提出的改革措施包括,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提高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积极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发行上市;探索设立农村金融投资公司;创新第三方存货监管模式,围绕农产品存货、畜禽活体开展仓储抵质押业务等。
“金融改革,核心还是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说,吉林、浙江台州加上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此次新增的五大金融改革试点,开放水平、经济特色和金融服务短板各有不同。如果能在试点中形成一些增强金融活力和效率的办法,将为破解实体经济“缺血”问题提供宝贵经验。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