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制定《方案》 做好2017年全国

28.09.2017  23:24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加强档案专业人才培养,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自治区档案局馆2017年全国档案专家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组织领导、选拔推荐范围和名额、专业领域设置、选拔推荐条件、选拔推荐渠道等方面做了规定,要求选拔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和要求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审核公示制度,坚持选拔推荐条件,推荐人选应为各档案专业领域中工作业绩突出、专业成果丰富的优秀人才。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虚夸瞒报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资格,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以确保选拔推荐人选质量。要求申报人按实施方案规定的选拔推荐条件和专业领域设置要求规范填报申报表,并向所在单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非档案系统领域个人申报,要一并上报相关专业领域专家推荐意见表。

方案》要求申报人所属地、州、市档案局馆或相关单位部门严把材料审核关,将申报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对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于2017年9月20日前向自治区档案人才办报送申报材料。经网上审核合格后,自治区档案人才办将于2017年10月16日前,向全国档案人才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推荐报告、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等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