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洞房后丢手机红包 “不差钱”发小竟是黑手

22.03.2016  09:07

  中新网嘉兴3月21日电(见习记者 章天启 通讯员 桐法)21日,记者从浙江嘉兴桐乡法院获悉,2015年11月,浙江嘉兴桐乡的小金(化名)结婚,一群朋友都去喝喜酒闹洞房,洞房闹完,小金清点财物,发现少了一个苹果六手机和一个红包,小金马上报警。那么是谁在洞房作案的呢?答案揭晓后,小金也是大吃一惊,伸出黑手的竟然是自己一起从小玩大的发小,而且这个发小经营着一家劳保杂货店,并不差钱。

  站在被告席上的屠某和新郎小金是发小。据小金说:“我是他是最铁的朋友,(我们两)家大概就是三四百米的路程,从小一起读书。怎么会想到是他呢?”

  屠某今年27岁,比小金结婚早几年,去年11月1日,小金新婚。小屠也应邀参加婚宴,还送了1680元的红包作为回礼。

  据新郎回忆,喜酒喝好后,晚上大家一起闹洞房。一开始手机和朋友送的1480元红包是放在西装的口袋里的,后来玩节目时手机掉了出来,之后就放在电视机柜上面了,红包则依旧在西装的口袋里。后来洞房的节目转移到了客厅,穿着西装毕竟不方便,小金于是脱掉西装让屠某放房间里去。

  等洞房闹好大家都走了,小金和老婆一起清点财物,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而西装口袋里朋友送的一个1480元的红包也不见了,之后便马上报了警。警察很快就把屠某抓了。屠某交代,放西装回洞房的时候他把口袋里的红包拿了,顺手还把电视机柜子旁边的手机也拿了,然后提前离开。

  事后,屠某把红包和手机都还给了小金。但是为时已晚,他已经触犯了刑法。法庭当庭宣判。法官考虑到他是初犯,所以就判单处罚金6000元。

  据了解,屠某是一家劳保杂货店的老板,平时也不差钱。怎么就鬼迷心窍把朋友的财物偷了呢?在法庭上,屠某也很后悔,因为自己的手脚不干净,受了处罚不说,和小金的朋友也没得做了。“当时脑子糊涂了,说实话,我自己开店,一年进进出出也有小几十万,我差一千两千块钱?所以现在真的不想说。”屠某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