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未提出事故车行赔偿2000元

05.04.2016  12:30


  近日,贾先生在某车行购买了一辆汽车,并全额付款。提车当日,交车手续还在办理中,车行的销售员突然对他说:“你的车停在门口被刮擦了。

  看到被刮擦的新车,贾先生有点激动,当即就提出换车:“车都还没开过,就被刮擦了,让我怎么接受?必须换一辆新车给我。”面对换车要求,车行表示不同意,认为他们并非事故肇事方,所以责任不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双方协商不下,贾先生遂拨打12315投诉。

  瓯海区新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之后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因车行尚未向消费者交付汽车,从合同法的法律规范出发,车行应履行向消费者交付符合其要求车辆的责任。考虑到贾先生的车在事故中实际损坏并不严重,通过更换配件就能修好,也希望贾先生能在换车要求上做出让步。最后在执法人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由车行负责维修车辆,赠送汽车贴膜,再补偿贾先生2000元,对于调解结果贾先生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