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PPP模式成撬动投资全新动力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去年以来,丽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PPP项目推进工作,在机制创新、人员保障、项目推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截止今年11月底,市本级13个试点项目中,已确定社会投资人的项目5个,分别为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北互通工程、开发路公交中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人口健康信息化等项目,正在组织社会投资人招商的项目4个,处于PPP实施方案阶段的项目4个,涉及水利、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引入社会资本约33亿元。已确定社会投资人的5个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4.8亿元,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运作较政府直接投资可节约3.1亿元,实施ppp模式市场效益明显。各县(市、区)也纷纷启动推进PPP项目,全市正掀起PPP模式推进高潮,PPP模式成撬动该市投资全新动力。
(一)创新机制,完成顶层设计。一是出台实施意见。今年初,该市对推进PPP模式的应用领域、主要方式、配套政策、操作流程等都作了系统、规范的规定,在全省率先出台《丽水市关于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同步印发具体“操作细则”、“操作流程图”,具有很强的实操性。二是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财政、审计、规划、国土等五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PPP项目审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建立“5+X”联合审查运作机制,负责PPP项目的具体协调、相关方案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形成了协调有力、决策高效、管理到位的工作机制。三是下达PPP实施计划。按照“物有所值”、利于实施的原则,从市区公共设施项目中筛选出年度实施项目13个、前期项目14个,作为试点任务下达给各责任部门。同时,全市共梳理出PPP项目100个,总投资约373亿元,编制形成《丽水市2015-2017年PPP项目库》,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推介。
(二)组织有力,保障项目推进。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PPP项目的具体实施机构,对项目从前期、招标到实施移交的全过程负总责,建立各责任单位组成的PPP项目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项目衔接推进。二是扩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媒体的广泛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项目实施机构分别对接了60多家社会投资商,其中宝钢集团、中建集团、中铁集团、浙大网新、省基投等40多家国内知名企业表示有意来丽寻求合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会同相关项目实施机构分赴上海、北京、杭州等地,与全国知名PPP咨询服务机构以及意向社会投资人进行洽谈,目前部分项目已成功引进北京大岳、上海济邦及中国投资咨询等国内一流PPP咨询机构开展合作。三是完善机制强推进。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协调、督促PPP项目推进,每月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议事规则,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和流程;完善PPP工作考核机制,将PPP项目推进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及扩大有效投资专项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三)操作规范,确保依法合规。一是按规定做好相关审查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5+X”联审机制及邀请行业、财务、法律等专家相结合的方式,对实施方案、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等规定要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项目既具有可行、可操作性,又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坚持公平透明原则做好社会投资人采购工作。对于核心边界条件和技术经济参数明确、完整的项目原则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采购社会投资人,通过省级、市级信息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确保项目公开透明。在评标标准设置上,充分结合项目特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行业主管部门、PPP中介机构及相关专家经多轮协商确定,确保项目采购公平公正。三是有效保障PPP项目合同(特许经营合同)长效性。首先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中标人分别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讨论合同细节;其次是PPP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邀请相关法律、财务等专家就项目合同条款进行评审,中介机构进行答疑;最后通过市法制办审查,获政府批准。 (丽水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