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8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茶产业品牌建设

13.03.2015  19:48


  近日,绍兴市新昌县市场监管局推动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茶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茶业强县的意见》,从2015年开始,每年安排800万元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标准茶园建设、茶叶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生产主体培育、茶叶质量安全管理和茶文化建设等项目,广泛动员社会资金投入茶叶产业,鼓励茶叶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通过公司或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扩大规模,提升茶业水平。

  距离2010年出台“茶叶强县”政策,已整整过去五个年头,新昌茶产业的发展形势也已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茶产业在促进新昌农业增效、农业增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政策扶持和新昌县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推动下,新昌连续5年跻身全国重点产茶县,2011年6月,“大佛”证明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成为当时全省唯一一个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龙井茶类注册商标。茶业产值从2009年的4.916亿元上升到2014年的7.72亿元,产值增加了57%,大佛龙井品牌价值从2009年的17.34亿元上升到2014年的27.91亿元。

  与2010年出台的“茶业强县”政策相比,新政策建设“茶业强县”的总体目标不变,资金盘子变大,扶持项目增多,扶持力度加大,突出了茶业的转型升级,扩大了政策受益面,亮点多多。

  企业品牌奖励从5千元提升到1万元

  被确认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名牌”、“浙江出口名牌”的企业,享受有关奖励政策。对获得全国农博会、浙江省农博会、浙江省茶博会及其它国际茶博会金奖产品的,给予每只10000元的奖励。

  品牌包装补助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对使用礼品包装茶叶包装款达到10万元以上、大佛龙井等名茶销售额100万元以上且符合龙井茶等包装使用管理办法的企业给予包装款15%的补助(以申报纳税的茶叶销售额、包装印制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为准,包装款额度按占茶叶销售款10%的比例核定,不到10%的按实计算,包装生产、销售企业除外),每个企业每年度包装补助款不超过10万元。

  品牌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

  每年组织举办大佛龙井茶文化节活动。有计划地在全国重点城市和著名媒体开展大佛龙井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增加对全国重点茶叶市场广告宣传的投入力度,由所在市场的大佛龙井茶商上报方案,经审核批准后给予广告费用40%~60%的补贴。有重点地安排重点媒体、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公益性广告。

  新昌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蔡尔军告诉笔者:“商标品牌创建和中国茶市行政指导是我局助推新昌茶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我们将深入调研、深化指导,持之以恒地抓好驰、著名商标创建,争创下一个商标品牌建设五年规划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