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力”齐推实现良好开局
自2014年12月23日,省科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新昌县组织召开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启动大会后,新昌县迅速行动,积极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得到快速推进。
1、搭班子,形成聚合力。会后,立刻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28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以县科技局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来协调落实科技体制改革日常工作。同时,抽调了200多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科技体制改革指导员,联系239家规上企业,负责抓好企业的研发机构、合作对接、科技创新等各项工作的联系协调落实。
2、拟方案,强化落实力。制定改革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拟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2015年科技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分解表》,梳理出8大方面57项具体任务,分别落实时间安排、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分管县领导等。在此基础上,通过每月督查通告、每季领导小组例会等制度,以及年度考评考核等举措,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全力协作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3、出政策,加大扶持力。精准制定相关政策,制定出台了加快创新驱动推进工业强县建设若干意见、“五换四覆盖”两化融合三年行动计划、科技体制改革“两个让”评比表彰办法等10多个系列文件。同时加大要素保障,明确科技财政投入占比达到10%。建立科技投入产出相匹配的科技管理体制,实行科技经费竞争性配置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并逐步落实企业创新指数发布工作。着力引进天使基金等风险投资基金,落实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筹建农商银行科技支行。
4、求合作,提升创新力。一方面深化产学研合作。与杭州滨江国家高新区就合作和建立研发大楼事宜达成共识;加强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浙大中控、浙江理工大学、浙大软件学院等大院名校的对接交流活动,其中浙江理工大学在新昌设立研究院建设方案已协商达成初步协议;与中国计量学院、绍兴文理学院、东华大学合作建成技术转移中心,与西安交大、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签订到新昌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协议。另一方面激活技术市场。与厦门科易网、上海技术交易所、广东博士俱乐部等开展建设网上科技大市场建设事项商榷和学习,其中与上海技交所签订协议到新昌设立分中心。
5、强服务,提高保障力。一方面抓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占地500平方米的高新园区核心科创区建设,落实5万平方米的科技孵化器,落实9300平方米的科技大市场、公共服务平台、研发中心、中介机构专用场所;建成国家级轴承和机械产品检测中心,完成8家企业检测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并出台“创新券”服务办法。另一方面抓知识产权服务。引进杭州宇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浙江分公司等两家专利代理机构,到新昌县设立办事处;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探索县级知识产权委托执法模式,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实行联动执法;在原先83家“警务室”基础上,实现规上企业“警务室”全覆盖,重点创新企业内控机制,实现从打击保护向企业内控保护转变。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新昌县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