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19.04.2018  10:38

  4月17日,《新昌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新昌成为全省第11个通过规划评审的县级城市,标志着绍兴市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现全覆盖,切实做到了“秉承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要求。浙江农林大学党委书记周国模带队的评审专家组,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柴理明等参加评审会。

  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一致认为《规划》基础资料翔实,编制依据充分,指导思想正确,建设目标明确,内容全面,《规划》提出的“一核、两屏、五带、多点”的总体布局合理,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提升新昌生态环境、增加居民生态福祉、全力打造美丽新昌具有重要意义。专家组一致同意该《规划》通过评审,并按照程序报批实施。

  会上,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对新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杨幼平指出,国家森林城市是国家褒奖一个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最高荣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了森林,美了环境,涨了效益,聚了人才。并要求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益管理、高层次推进。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宁表示,新昌县用10年时间,实现了从全省污染监管重点县到国家级生态县的跨越,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林业的贡献。县委县政府将以本次评审会为契机,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四大”战略,抓好国家森林城市的各项建设工作。

  新昌县于2013年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2016年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目前,新昌县森林覆盖率为66.26%,城区绿化覆盖率为41.90%,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5.03平方米,在《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规定的35个县级指标要求中,23项已达标,12项待建,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打下了坚实基础。(新昌县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