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五制度”落实河道保洁长效机制

05.08.2015  16:20

 

【本站8月5日讯】为切实巩固省级“清三河”达标县成果,新昌县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展现生态、安全、景观的全县河道新形象,为全市夺取大禹鼎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是出台“考核制”。先后出台了《新昌县河道保洁考核办法》和《新昌县河道保洁实施方案》,建立了“全覆盖保洁、全方位管护”河道长效保洁管理机制。全县1580.8公里河道全面建立“河长制”管理网络,分层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划分河道保洁责任区,配备专门的河道保洁员,将河道保洁分条分段落实到人。同时,在河道醒目位置设置责任公示牌,公布河道保洁范围、长度、河长及保洁员姓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了河道“共管、共享”格局。

 

二是深化“河长制”。出台《新昌县“河长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意见》,明确河长联系部门,建立河长巡查、登记制度,把河长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

 

三是开展“警长制”。3条市级河道配备县公安局副局长以上的警长,66条县级河道配备派出所所长以上的警长,今年以来,累计化解治水工程建设不稳定隐患26次,处理涉水违规违法行为107起。

 

四是开展“认养制”。今年5月在该县小将镇试点河道认养“厂长制”,由小将商会34家会员企业认养河道,筹集护河资金78万元,目前已在全县范围推广,认养主体延伸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或个人,工作经验得到了黄旭明副省长的批示肯定。

 

五是实行“月考制”。会同相关部门每月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辖区内的所有河道进行考评并排名。考评指标分6大项12小项,考评组对乡镇(街道)辖区内的所有河道抽取一定比例河段进行考评。通过“月考”,确保河道实现“四全三无”的整治目标,即河道整治全覆盖,镇村四级河长全落实,监督检查全方位,日常保洁全保障,河道范围内无漂浮物、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