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思路适应综合监管执法新常态
03.05.2016 17:55
本文来源: 工商局
坚持“四个统一”,积极理顺分级管理体制下的综合监管执法机制。
2015年3月,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从省以下垂直管理到市县分级管理的过渡,原有的监管执法机制被打破,建立新的监管执法机制势在必行。为此,我们坚持“四个统一”原则,积极推进新型监管执法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统一的市场准入,依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准入地位平等、规则公平、标准统一、机会均等、退出有序。梅州市工商局以市政府名义先后出台了《梅州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梅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用制度化手段在全市范围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手续。作为广东首批试点城市之一,我们在2016年元旦前发出首张电子营业执照,为群众办事创业再次提速。目前,我们正积极探索营业执照“同城通办”、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等创新举措。
二是积极推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进一步理顺“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职责,统一办案标准、办案程序,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我们协调市编办按照权责一致、职责清晰的原则,组织完成市直34个部门权责清单和职能调整目录的编制,进一步明确了审批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促使审批部门按照这本“总台账”,种好“责任田”,当好“服务员”。工商部门在办理登记注册时,按照审批目录清单,履行“双告知”职责,确保相关审批或行业主管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并根据职责主动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三是积极建立统一的消费维权体系,做到统一调度指挥、网上转办督办、快速应急处置。我们坚持民生导向,深入推进12315“五进”工作,不断改善梅州消费环境。我们动员部门和社区力量,建立了全市首支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志愿者服务队伍。目前,全市已建立194个“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基本覆盖城乡,市、县两级均建立了消费维权诉调对接机制。
四是主动参与“全国一张网”建设。我们积极参与广东省工商局主导的“全国一张网”建设,主动对接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确保全省工商信息平台一张网一盘棋,用信息化打破地区行政壁垒的限制,探索建立分级管理下的监管新机制。
努力实现“三个转变”,积极构建专业精准、高效协同的市场监管新机制。
面对海量的市场主体和有限的监管资源之间的矛盾,“宽进”的同时如何实现“严管”,成为梅州深化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我们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构建市场监管新机制。
一是向注重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转变。我们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充分利用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等信用监管手段,严格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各监管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失信市场主体在投资资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进行限制或禁入,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珍惜企业信用正逐渐形成共识。
二是向信息化、精准式监管转变。我们实行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检机制,增强了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我们以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为载体,自主研发了广东省首创的“梅州市商事主体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及手机APP,利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了监管信息交换问题,实现市场主体从诞生到消亡的全流程监管。
三是向部门联动监管转变。市场监管不是工商一家唱“独角戏”,需要多部门联动搞“大合唱”。为此,我们联合梅州市人行、市银监局等单位印发了《关于构建梅州市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协调机制的通知》,率先在金融监管领域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在市场监管中的职责;联合公检法部门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不断增强监管执法合力。
积极构建“三化管理机制”,全面规范执法队伍履职行为。
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群众呼唤阳光履职、阳光执法,这就更需要我们在综合执法工作中,努力加强对队伍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制度管理。
一要探索履行职责标准化。我们对照“权责清单”梳理出537项工商部门事权,明确履职边界和权限;探索“三单管理”制度(审批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统一规范履职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构建统一的执法办案调度,实行大案联办、挂牌督办等执法办案机制,提升监管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实现监管手段信息化。在实践中,我们围绕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宽进严管”新机制,争取市政府支持,建立部门协同、高效归集、高度共享的跨部门企业信息交换机制,大力实施信用监管,加大对企业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收到了积极效果。
三是管理干部队伍严格化。我们积极按市纪委要求,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自我约束,围绕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三圈”,制定负面清单、联络清单、报告清单“三单”,实现家庭情况清、个人去向清、监督责任清“三清”,从严管理队伍,确保履职安全,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明显改观,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3.05.2016 17:55